银行反向保理成为保理业务主流
不管是正向保理还是反向保理,最后从银行拿到钱的都是供应商,也就是供应商把应收账款卖给了银行,先拿到了钱。按是否有追索权来区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两种。
谁都知道,应收账款,只是应收而已,距离真的把钱拿到手里,却还有一段距离。一切都取决于买家最后是不是付钱?有太多的案例可以看到,应收账款总有一定的比例会变成坏账。如果卖货的人自己都没有把握把钱收回来,那么把这笔应收账款卖给银行,也就是做了正向保理,银行又怎么可能比供应商自己更了解交易对手,更有把握把这笔应收账款收回呢。
因此,在市场上较少见到银行有胆量去做一笔无追索权的真正的(正向)保理。银行做的正向保理大多是有追索权的,这个时候这笔保理占用供应商本身的授信。
在我国的商业实务当中,大多数情况下供应商是相对弱势的;“买买买”的核心企业,才足够强势。反向保理其实就是通过对核心企业的授信来支持相对弱小的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此时在银行内部占用的授信是对于核心企业的授信。在这种情形下,就实现了所谓的“客户下沉、授信资质不下沉”。银行不太愿意做正向保理,而有核心企业配合的反向保理才更符合银行、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共同的诉求。反向保理由此成为主流。
反向保理的业务流程大致为,银行(保理商)先与买方商量, 确定由银行(保理商)为向买方供货的中小企业提供保理融资,之后保理商与供货的中小企业签订两方合同,或者与供货的中小企业和买方共同签订保理合同(三方合同)。供货的中小企业履行基础合同中的供货义务后,向银行(即保理商)提示买方承兑的凭证/票据/确认,银行(即保理商)随后提供保理融资,凭证/票据到期时,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