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新规发布,法院判决电商平台赔偿商家“仅退款”损失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正式发布,作为消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条例》起到了承上启下、辐射带动的作用,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历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条例》的出台将更好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更好指引经营者依法经营,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直播带货新规发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中明确涉及直播电商营销的规定有两条其中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具体来说,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这意味着在《条例》正式施行后,直播间里需要显著标明实际销售商家的名称,确保消费者在维权时能够快速找到责任人,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直播间销售三无产品的情况。

第十四条则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

一方面,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平台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

另一方面,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等)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简单来说,《条例》明确了直播平台、直播间和主播等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应该履行的义务。

至于违反了这两条规定的,《条例》的第五十条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如有其他法律、法规已作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条例》解读

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但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明显高于传统电商,说明发展和规范还不平衡”。

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但由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导致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而在《条例》中,针对直播电商的特性和突出问题,已作出了多方面的规范:

  1. 强化信息披露 《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完善平台管理 《条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的信息。

  3. 规范营销行为 《条例》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条例》通过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

“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

艾瑞咨询发布的《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达4.9万亿元,增长了35.2%。预计到2026年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市场规模或将超过8万亿。

直播电商市场规模 图源:艾瑞咨询

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直播电商用户规模已经达到5.3亿人,占到网络购物用户的59.5%。这证明直播电商已经成为了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重要途径,且渗透率还有进一步的上升空间。

但正如此次《条例》的吹风会上提到的,直播电商高速发展的同时,投诉举报增幅也明显高于传统电商,说明发展和规范还不平衡。与此同时,消费者维权也常常遇到困难,根本原因是直播电商台前幕后的主体太多,导致各方责任不清晰。

例如今年3·15晚会曝光的“御徽缘梅菜扣肉”涉嫌违规使用槽头肉原料,而东方甄选和小杨哥都带货过此产品。事件发酵三天后,东方甄选和三只羊先后发布公告,宣布对购买过该产品的消费者予以先行垫付退款。

东方甄选在公告中的说法是:“东方甄选直播间是该商品的带货方,不是生产方和直接销售商。但出于对客户的重视、对食品安全零容忍的态度,我们决定为消费者先行垫付退款……”

同时东方甄选还表示,会督促商家尽快提供权威的产品安全性相关证明,否则会在垫付全额退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消费者垫付三倍赔偿——不过近一个月时间过去后,东方甄选和三只羊暂时还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不久前还有消费者反映称,自己要求三只羊“退一赔三”后反被拉黑,于是将三只羊和食品生产商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小杨哥赔付3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元,合计3001元。目前该案件已成功立案。

从整起事件中可以看到,直播电商涉及的主体确实很多。像这起事件的相关责任方就包括了生产商“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湖北小橙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甄选和小杨哥的直播间,甚至还有抖音平台等。

面对如此复杂的关系网,直播间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自然是困难重重,更不要说有些案例中还涉及到了供应链管理公司、鉴定机构等更多的中间环节了。

因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直播电商行业最重要的影响可能就是秉持着“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遇到消费争议时没有一方能够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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