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ikTok做音乐营销,是不是真的不需要幕后推手了?
AGC和UGC称王,
音乐营销真的没门槛?
到底什么决定了TikTok上音乐营销的成功?
为解决这个问题,ContraBrand对今年上半年登上TikTok Top200并收获首支Spotify百万级播放量的208位音乐人进行了分析。这一样本选取方式,意味着这些艺人都属于从TikTok开始走红。
研究发现,AGC(Artist-Generated Content,艺术家生产内容)是2022年音乐营销最常见的成功策略,208位音乐人中有74位通过AGC在TikTok上完成音乐作品的病毒传播,占比达35.5%;UGC(User-Generated Content,用户生产内容)位居其次,占比达28.3%,大量普通用户通过在自己的视频中使用歌曲作为BGM,实现了音乐的自发推广。二者相加,AGC与UGC的推广内容占比达到63.8%。在这一过程中,音乐人在TikTok上的营销成本几乎为零,并不需要付费给网络红人来进行音乐推广,也不需要付费投放广告流量。
相较之下,网红(5万粉丝及以上)对于歌曲营销的贡献实则非常有限。在208位音乐人中只有19位通过网红的推广来获得成功,占比仅为9.1%。同时,在这19位音乐人中仅有12位是通过付费来“购买”网络红人的推广作品,7位音乐人仅仅是受益于知名网红自发的免费使用。
而由广告流量投放的音乐营销则是最不常见的方式。只有7位音乐人通过在音乐视频中大量投入广告来提升用户的参与度,占比仅为2.5%。同时,广告推广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在7位音乐人中4位都是来自土耳其,并且他们的歌曲只在本国市场登上了TikTok Top200,鲜少能走出国门引起更广泛的关注度。此外,助力音乐作品形成病毒式传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音乐作品的翻拍视频都形成了特定的流行趋势(Trends),ContraBrand界定是Top100视频采用同样的逻辑即属于这个类别。
数据显示,在签约独立厂牌的音乐人中,有25.4%新歌宣传后形成了特定的翻拍流行;紧随其后的是未签约音乐人,占比达到23.9%。而签约了三大唱片公司的音乐人,仅有19.4%形成了特定流行。其中最常见的翻拍内容,便是舞蹈翻跳。毫无疑问,这些流行趋势创造了专属于音乐作品的传播“模因”,为音乐作品凝聚更大的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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