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店交易组件店铺商品标题规则

交易组件店铺商品标题规则

为维护交易组件平台生态秩序,规范交易组件内商品命名,让商品于买家与商家之间快速有效地建立连接,特制定本规则。凡入驻交易组件的商家,均需遵守本规则,规范本店铺所售商品名称。

1、商品标题基本规范

店铺内商品标题应严格按照通用型框架命名:品牌+基本属性(材质、功能、特征、风格等)+商品品名+规格参数(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货号等),其中“商品品名”为必填项,“基本属性”与“规格参数”为非必填项,如商品有品牌,则“品牌”为必填项。

2、商品标题注意事项

2.1 商品品牌需与店铺开通品牌保持一致,不应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用谐音方式使用其他品牌信息,非正确表达、描述其他品牌从而获取相关品牌流量,以任何语意搭配组合的形式乱用其他品牌、系列、类目关键词,同时展示生产公司主品牌和本商品品牌。

(适配品可在商品标题中使用其他多个品牌名,但语义表达应为:适用于XX品牌。适配品参考如下:充电器、数据线、外接游戏配件、蓝牙耳机、移动电源、手机耳机、拍照配件、笔记本电池、电脑桌、电脑锁、笔记本电脑清洁套装、电脑电源适配器、电脑包、空调滤网、除螨刷头、吸尘器尘袋、各种线缆如视频线、音频线等。)

2.2 标题语言应精炼,突出商品特质,避免出现重复堆砌、互斥、无关的词语,配件及适用类商品除外。

2.3 商品标题需用语规范,语义清晰,避免出现以下不规范用语。

 2.3.1 含有贬义性质的词语,与其他商品、店铺相类比,贬损第三方商品、店铺的负面信息。

 2.3.2 无实际商品描述,发布者联系方式等非商品信息的内容。

2.4 若未经商标权持有人或生产厂家授权,标题中不应出现暗示与商标权持有人或生产厂家存在授权或合作关系的关键词。若标题中涉及使用他人、组织机构形象,如:行业组织机构、专家、名人明星等,需提供授权或合作协议。

2.5 标题中的商品重要信息,如:品牌、型号、类目等,应避免频繁变更,不应通过编辑商品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2.6 暂不支持测试商品、未开放及禁售商品上架,故标题中应避免出现以下关键词:测试商品、测试链接、下单不发货等。

2.7 标题中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2.7.1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2.7.2 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7.3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2.7.4 “最好”、“最强”、“第一”、“全网”、“国家级”、“世界级”等绝对化用语;

 2.7.5 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2.7.6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2.7.7 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

 2.7.8 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内容;

 2.7.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3.特殊品类标题规范

品类标题规范
适配商品1.适配商品标题规范为:配件品牌+商品品名+适用品牌或型号+其他信息。例如:xx快充充电头适用iphone6、7、8p,ipad。 2.若为汽车用品及配件商品,且可适用多种车型,标题规范为:(车型A/车型B/车型C适用)。例如:xx汽车脚垫棕色(xx/xx/xx适用)。
食品1.普通食品不得宣传保健功效及药用功效。 2.食品标题中不得出现医疗术语、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无法用客观指标评价的用语。
服装1.羊毛/羊绒针织品 1.1若商品包含关键词“羊毛”,则羊毛成分含量需达30%以上(含); 1.2若商品包含关键词“纯羊毛”,则羊毛成分含量需为100%; 1.3若商品包含关键字“羊绒”,则羊绒成分含量需达30%以上(含); 1.4若商品包含关键词“纯羊绒”,则羊绒成分含量需达95%及以上,其他5%为羊毛; 1.5若商品羊绒或羊毛成分含量30%以下(不含),则只能使用关键词“针织衫”或“毛衣”,不应使用“羊绒”或“羊毛”。 1.6针对“羊绒混纺”“羊毛混纺”等关键词使用,也应满足前述关键词使用规范; 1.7标题中不应同时出现“羊毛”“羊绒”关键词叠加,若该针织品的羊绒、羊毛成分均大于30%,且两者含量一致,可自行选择一个名称使用。 1.8若标题中涉及以上关键词,商品详情中应展示质检报告、吊牌等凭证。 2.蚕丝被类 2.1若商品包含关键词“蚕丝被”,则填充物蚕丝含量需达50%以上(含);2.2若商品包含关键词“纯蚕丝被”,则填充物蚕丝含量需为100%。 2.3若标题中涉及以上关键词,商品详情中应展示质检报告、吊牌等凭证。 3.羽绒服类 3.1若商品包含关键词“羽绒服”,则填充物羽绒含绒量需达50%以上(含)。3.2若标题中涉及以上关键词,商品详情中应展示质检报告、吊牌等凭证。
化妆品1.标题中应避免出现: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2.国产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商品功效信息必须同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妆特字/卫妆特字)上批准的信息一致。
电器1.家电类商品在标题中应明示商品的规格参数,如产品型号、空调匹数、电视屏幕尺寸、冰箱升数、洗衣机洗涤容量等。 2.电动平衡车、独轮车商品标题中避免出现代步、出行以及任何暗示可上路行驶的词语。 3.3C类非原装商品标题中避免出现原装、原封等关键词。
酒类酒类商品标题中不得出现: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内容;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内容等。
家庭清洁、个护健康家庭清洁、个护健康类商品标题中,凡出现:家庭清洁(杀菌、抗菌、抑菌、消毒等)、个护健康(杀菌、抗菌、消毒、抗皱、美白、保湿等)等功效词,必须提交国家检测报告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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