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与MCN关系
很多人认为早些年电视购物也是直播带货的一种,让人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商品,一定程度满足便利需要,不可否认“的确是”;但因虚假宣传和电商的发展,让这种最早直播购物的形态走向灭亡。
现阶段的直播带货是“电商场景”下延伸的一种新型零售模式,因此它也符合零售的基本规律,那零售是什么?
维基百科定义:将商品或服务出售给“终端消费者”,供个人或家庭使用,从而增加产品和服务价值的一种商业活动;因此视频平台符合当下发展规律,把当前主播分为三种:
1)代言
2)KOL型主播
3)专家,明星
前者,自己做“商品”或“供应链”起家,通过直播拓展销路,这类直播背后多数是“夫妻老店”,女的负责直播,男的主管生产或运营;属于个体创业有独立品牌。
其次,大家比较熟知,我把它总结为素人起身运用个人技能或“某些特质”快速借平台活动实现“原始粉丝积累”,再通过直播变现;大家熟悉的“李佳琪,薇娅”,就是个人主播起家。
后者,知识学者,影视演员,通过IP频繁出镜在各大场合,基于娱乐圈影响力成为公众人物,形成“偶像粉丝”的关系,发展离不开资本、作品、媒介平台三结构。
据此,我们知道“品牌公司”想和“主播”合作有很多细节部分,如排期、合同、询价、每个环节都令人头疼,怎么办?
于是一种新型产物“MCN”出现,它主要做什么呢?运作网红(KOL,达人)与明星并寻找“商业变现”的方式。
进一步而言,在图文时代电商平台是货架的自助超市,商家在上面开店消费者自选即可;有网红主播后相对超市就有“导购员”,他主要承载商品和服务的环节。
中国e直播供应链金融13306003307 (V同)
一件代发共享云仓:主播减去了自己先采购囤货的问题,可以无压力的开播卖货。主播只要选定生厂商的抖音小店产品链接或快手小店产品链接,在自己直播间上了链接就可以卖,卖完由厂家小店订单结算,厂家网店直接收款;直播带货主播直接分佣金;MCN机构直接分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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