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进行飞行申请,公园、景区保安是否有权利阻止飞手进行航拍?

已进行飞行申请,公园、景区保安是否有权利阻止飞手进行航拍?


其实这涉及到了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飞行活动申请只是遵守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很多公园、景区正是以此禁止游客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所以,我们在这类场所进行航拍时,不仅需要进行飞行申请,还需要了解公共场所对放飞无人机的具体规定并予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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