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代发也存在法律风险

河南的杜师傅开了个网店,一件代发卖服装,想赚15元差价,结果摊上官司,被索赔八万。

杜师傅也是个辛苦的打工族,白天做网店,晚上送外卖。网店是一件代发卖汉服女装,用的都是某个大平台的供货商的商品图片、详情介绍。结果网店只卖出一件服装,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说图片侵权,不正当竞争,要求赔偿8万元。(来源:北青网)


现在不少打工族,经济压力比较大,想要开网店赚钱,但是手里也没资金进货,于是就采取“一件代发”。


“一件代发”,简单说就是,把供货商的商品主图、详情介绍挂在自己网店,有消费者拍下,反馈给商品供货商,由商品供货商直接发货给消费者,自己不用囤货,也不用发货,直接赚取差价。这样就能够轻松挣钱。


但是,一件代发也存在法律风险。


因为商品的图片和详情是上游供货商提供的,如果供货商的商品或者图片和详情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就可能被权利人告上法庭。


以杜师傅为例,用的图片、详情是上家供货商的,卖出的唯一一件服装,还是权利人为了起诉购买的,差价赚了15元,权利人起诉要求赔偿8万元。


如果从情理上讲,确实感觉杜师傅很冤,因为商品和图片都不是自己的,也是信赖大平台的供货商,才搞的一件代发。那么像这种情况,法律上会不会认定杜师傅侵权呢?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著作权法》也有类似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杜师傅能够证明自己的商品有合法来源,那么可以免责。


但是,在类似的判例中,法院认为,合法来源不仅仅意味着指出自己的上家是谁,还要求自己在销售中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就是说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以杜师傅为例,按照部分法院的观点,虽然杜师傅的网店是一件代发模式,不会接触商品本身,只是单纯展示图片销售,但其身份仍然属于销售方,是销售方就不能减少作为销售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对商品的上游供应商及商品的生产商等信息进行基本审查,而不能完全放任他人提供商品而不对商品进行合理审查,如果这样的话,杜师傅就对销售的商品在主观存在过错,不符合合法来源的要求,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的司法实践,很多判例都是这样认定的。


那么,如果杜师傅被认为侵权,会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呢?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一般来说,法院会认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那么赔偿额由法院在500万元以内自由裁量。法院会综合考虑权利人商标的知名度、注册时间,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因素,酌情确定一个赔偿数额。

济南律师郜勇


发布时间: 2022-03-25 15:46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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