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电商需要在以下方面着力

2022年,农村电商需要在以下方面着力。


一是加快与乡村产业融合。进一步实施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入开展“农商互联”,加快从销售端改造转向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重塑,让农业产业体系得到全面提升。创新发展网络众筹、预售、领养、定制等产销对接新方式,让更多“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农产品通过网络走进千家万户。鼓励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载体,宣传推广美丽乡村,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深入发掘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乡村多种功能,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


二是积极引领数字乡村发展。以电子商务应用为先导,在农村加快普及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让手机加速成为新农具、直播加速成为新农活、农民加速成为新网红、农品加速成为新网货、数据加速成为新农资。利用大数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监管,推动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在乡村普及应用,加快农村商业数字化改造,带动乡村数字政务发展。


三是持续夯实农村电商基础。加快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深入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加速补上分级分选、预冷冷链等短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业,引导平台和龙头企业开展电商服务相关业务,强化县域电商服务中心功能,鼓励电商创业者转型参与各环节专业化服务,推广“一件代发”等供应链服务模式。适应电商发展趋势和农民群众认知特点,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平台参与、专业机构承担的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多层次、多梯度的电子商务培训。探索将电商人才培养为乡村发展带头人,从长远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和组织振兴。


四是引导推动农村电商生态重组。随着电商经营主体参与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人人卖货的低水平同质化现状难以为继,应推动市场主体围绕电商生态体系重新定位,让更多的参与者从事网络销售后面更广阔的供应链、产业链各个环节,实现错位发展。推动各类电商协会组织发挥作用,建立政府、平台、电商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有效协同机制。加快农村电商品牌化进程,在继续发展地域公用品牌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企业市场品牌和丰富的产品品牌,引领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三农学者、农村电商专家、陕西省委理论讲师团专家学者)


来源于农业品牌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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