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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主播成为正式工种
“互联网营销师”必备技能有哪些?
2020年,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9个新职业,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带货主播成为正式工种。2021年,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根据上述通知,“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职业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4个工种。工作任务包括:研究数字化平台的用户定位和运营方式;接受企业委托,对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进行审核;选定相关产品,设计策划营销方案,制定佣金结算方式;搭建数字化营销场景,通过直播或短视频等形式对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提升自身传播影响力,加强用户群体活跃度,促进产品从关注到购买的转化率;签订销售订单,结算销售货款;负责协调产品的售后服务;采集分析销售数据,对企业或产品提出优化性建议。
“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明确要求从业者要遵守的职业守则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勇于创新;钻研业务,团队协作;严控质量,服务热情。
直播带货怎么管?
2021年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不得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不得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张子渊 严婕/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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